招生对象
凡列入国家招生计划,并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经省招考办批准录取的专科层次应届毕业生和我省组织的中职升高职统一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均可推荐。
为鼓励支援辽西北大学生志愿者,2008年服务期满的优秀专科生志愿者,可享受应届毕业生的待遇,参加当年组织的普通专升本考试,其文化课考试成绩总分加10分计。
辽宁师范大学、沈阳师范大学、渤海大学定点招生计划,主要为辽西北五市(朝阳、铁岭、阜新、锦州、葫芦岛)基础教育定向培养本科师资,定点招生对象为:
1. 辽西北五市户籍的省内高职高专毕业生;
2. 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省蒙古族师范学校、营口职业技术学院的毕业生可对应申报辽宁师范大学的相应专业;
3. 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毕业生可对应申报沈阳师范大学的相应专业;
4. 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毕业生可申报渤海大学的英语专业。
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毕业的非辽西北五市户籍的毕业生,定点招生报名资格截止到2009年。
定点招生的有关问题,比照《对〈关于以联合办学形式培养朝阳市基础教育师资相关问题的请示〉的批复》(辽教函〔2001〕86号)文件规定执行。